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szadd

与金宝博往来的赌资会被依法追缴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26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zadd


    要是法律是这样的,那么俺们天朝很快就要改朝换代了
发表于 2013-9-26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解冻吧
发表于 2013-9-26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把中国法律看得那么黑,追缴也是找大头7-8位数的抓起
发表于 2013-9-2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有好结果,不过呢公检法部门一定是目前天朝最最HEIAN的部门,没有之一。
发表于 2013-9-26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下!!
发表于 2013-9-2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没有可能回来喇
发表于 2013-9-2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啊。
发表于 2013-9-2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追缴应该不可能的吧。
发表于 2013-9-2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不会啦
顶多罚罚钱
发表于 2013-9-26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追缴赌资!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谁叫我们是在天朝玩赌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3条第6款的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GA冻结了咱们的卡,哪会这么轻易放过我们。等待我们的将是拘留15日、罚款和追缴与金宝博往来的赌资。至于我们参赌人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GA大爷们的心情了,能交钱的,按治安处罚办理,不能交钱的,恐怕会被移交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了!悲催啊,金宝博被冻结的用户。
发表于 2013-9-2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死人
发表于 2013-9-2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不会吧
发表于 2013-9-26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事反正不爽啊
发表于 2013-9-26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szadd


    担心的话可以先把钱转移给亲人或朋友,到时真追缴的话就说钱花完了或还给别人了。一般参与WD不算刑事的
发表于 2013-9-2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下!
发表于 2013-9-26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安全解冻~
发表于 2013-9-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最后结果
发表于 2013-9-2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你们能公关一下中国的GA部门“
你也太看的起这个非法庄家了
有个新闻说某大陆女富豪在澳门输了几千万,由于证件过期,被边检逮捕,要贿赂边检放过她,结果人家不吃这一套,关起来再说
发表于 2013-9-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这个账算不清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

GMT+8, 2024-11-16 16:20 , Processed in 0.05866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