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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庭审理最大网络赌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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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18 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建国以来上海涉案资金最大的网络赌球案。涉案的网站上下级代理人、操盘手等共计20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指控。据悉,这 20余人利用境外赌球网站账号,担任多家赌球网站的代理人,2年时间内吸纳赌资66亿余元人民币,而三名“股东级”代理人在8个月内就获利160余万元。

记者调查后发现,参与网络赌球的人并不在少数。记者设法找到了曾是赌球网络代理人韦先生(化名)。他告诉记者,自己曾两个小时赚了一万七,也曾经一个晚上就赔了11万。

亲历者讲述

境内人仅是二三级代理

谈及那些被抓的前“同行”,韦先生告诉记者,其实这些人不是赌球网络中隐藏最深的大代理,可能仅仅是三级代理。据他介绍,境内一般都是二级代理和三级代理,而一级代理往往是境外人士,并且由他们直接与境外赌球网站(也就是庄家)联系。

韦先生说,自己当初和几位朋友一起合伙成为三级代理后,二级代理就给了他们一个网络平台,由他们去拉拢有兴趣赌球的人(赌球圈内称之为“枪手”)参与。“枪手” 一般赌欧洲足球比赛,包括最顶级的世界杯、欧洲杯、欧洲五大联赛,甚至是很少被关注的芬兰超级联赛、挪威超级联赛。“反正只要有足够的人去赌,再冷门的赛事,赌球网站也会开盘。而且越小规模的联赛,庄家越好控制。”拉到“枪手”后,韦先生会根据每个人信誉度和资产,在网络平台上为他们开设不同的账号和信用额度。

韦先生向记者介绍,通常在比赛几个小时之前,“枪手”登录网站后,就能看到近期比赛开出的盘口和赔率,选中比赛后,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投注,电话投注有时也接受。

韦先生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管理”的每个“枪手”的投注笔数、金额、输赢情况。比赛结束后,如果“枪手”输了钱,则会将投注金额通过现金或者网上银行交付,韦先生再转交给上级代理。赢钱的话,则由韦先生从上级代理处领来彩金赔付给“枪手”。“‘枪手’赌球时不需要事先付款,我们代理一般都是周三结算给上级,所以周二前“枪手”就会把输的钱付给我们。韦先生则从每场比赛中获得他拉来的下注总金额的0.05%(即“抽水”),而有时候他还与“枪手”对赌。

每个月起码赚两万

韦先生的这个小网络运作了大概4年,历经2002年日韩世界杯和2004年欧洲杯,不过后来在2006年前停止了。韦先生记得,当时“枪手”最多时有
10多个,每个月金额大概是40~50万左右。一般来讲他每个月可以从中赚2万以上。“不过当时是钱来的快,去的也快,新上市的诺基亚手机四五千一个,我会一次买两个。”

韦先生说,当初足彩出来之后,他的客户流失了三分之一左右,不过没多久又基本上都回来了,因为“赌球的玩法多,可以赌的球队多,有时候一个晚上六七场球,输赢进出快,确实比较刺激。”韦先生告诉记者。

庄家才是最后的赢家

不过韦先生强调,他绝不会让好朋友参赌,“赌球害人,我真是看到不少人输钱,结果车子卖掉、房子抵掉,就为了还赌债。“说到底,赌博都是庄家赢。有时候庄家会故意利用赔率变化,诱使你赢上几回,甚至可以让你赢上55天,但最后5天,一定会让你连本带利吐回来,外加欠上一大笔。”

庄家最大的盈利办法就是做假球,“你以为比赛真的有那么多冷门可以爆出来吗?意大利联赛为什么会爆出‘裁判门’丑闻?而且我可以说,没有一支中超球队中没有赌球的人,前北方籍某国门就是被赌球毁掉的。”

记者观察

赌球网站已经深入境内

事实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亚洲国家已经成为了博彩公司(赌博集团)重点开拓的市场。记者通过互联网查询发现,包括伟德国际等著名境外博彩公司的网站都开设了中文简体栏目,给赌球者提供方便,还有博彩公司提供足球比赛的网络现场直播以吸引更多“枪手”。

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赌球刑事案件113起,查处治安案件374起,查扣冻结赌博资金1.02亿元,查清赌博案件累计投注金额共计74.3亿元。但知情人士透露,被查到的网络赌球案件仅是冰山一角。

去年曾有报道,称有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疑似给境外赌球网站提供支付上的便利。看来现在已经不像是韦先生从事赌球时所说基本都是现金往来了。与此同时,赌球现在也花样翻新,有赌比赛的进球时间、红黄牌出现次数等。记者了解到,除了网络赌球,还有赌F1、NBA、中超的。看来,围剿网络赌博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发表于 2009-2-1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竟然现在才在新华网的英文网站上发出新闻:
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09-02/15/content_10824189.htm

被老外网站广为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最大网络赌球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六年
2009-2-16

2月15日,上海建国以来最大的网络赌球案在一审法院再次开庭,法院对20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钱葆春等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的网络赌博账号,合伙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之后他们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并从获取非法利益,此案涉案金额高达66亿元人民币。一审判决中,被指控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钱葆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温翔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1万元;其余被告1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8个月,并处不等罚金,其中5人被判处缓刑。

中新社上海二月十五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迄今最大的网络赌球案今日再次开庭,法院对二十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被指控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钱葆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温翔霖以开设赌场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零一万元;其余被告人邹军、刘必清、林兴等十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两年八个月,并处不等罚金,其中朱春燕等五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处缓刑。

二○○六年八月至二○○七年七月间,被告人钱葆春、邹军、刘必清利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的网络赌博账号,合伙担任“太阳城”、“新宝 ”(又名“皇冠”)等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之后三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并从有效投注额中按“分成”或者 “提成”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高达六十六亿元人民币。

有关人士介绍,此案中的网络赌博团伙包括了上级代理、下级代理、会员、操盘手、赌资交接者等人员,分工十分细致,且通过传销式扩张,最终形成了由境外赌博网站、境外庄家、境内一、二、三级代理、会员等搭建的网络赌博“金字塔”。

一月十八日,此案曾在上海一审公开审理,网络赌博团伙成员全部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由于二十名被告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皆无异议,法庭对该案采取了普通简化审程序。

有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络赌球犯罪的发展呈现新特点。该类型案件涉案投注金额越来越高,动辄数万元。在网络赌球案中,犯罪分子隐蔽性很强,投注参赌虚拟化程度较高,证据易隐匿,取证较为困难。另外,不同于传统的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渗透性强,大多通过传销式扩张,范围越来越广,常常出现跨地区、跨省份甚至跨境赌博。网络赌球犯罪的组织性更强,且与以往相比,分工已经越来越细,会涉及信息传送、赌资结算、账务管理、网络维护等多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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