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31|回复: 3

重新活回自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9 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也是个赌徒,玩了8年多,输的钱很多很多,现在身上就剩下几十块,而且我的收入不吃不喝需要10年才可以还清我的债务,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逼着自己再去赌的原因。
      直到前几天,我才彻底的领悟了,这是一条不归路,是的,我还不起我的债务,和许多朋友一样,克制力太差是弱点,也是赌徒肯定有的特点,如果你给我1000块,让我每天赢10块就走人,我肯定可以做到,但是我又肯定做不到,因为贪心也是赌徒的特点,或者说是人就有这个特点。我曾经有过用1200赢到11万的壮举。可那有怎么样了,当你进入到赢钱的状态的时候,会忘了所有,忘乎所以也是赌徒的特点。请大家不要抱着也可以侥幸的用小钱赢得大钱的想法,因为当你欠下许多债务再去实现这样的“壮举”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心态坏了什么也坏了。相信我。
我现在对于赌博有一种恐惧,因为我担心会输,输了会再次增加债务,我也害怕赢,因为我害怕不能一直赢下去,不能赢回我欠下的债务,感觉到了这样的状态的时候并不是因为我又一次输了的时候,而是我真正体会到输赢已经解决不了我现在所要面对的难题了。
怎样才可以摆脱这样的生活才是当务之急。
     我静下心来细细的想了想我这些年的生活,我失去的何止是金钱?我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失去了父母的期待,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当我半夜像个疯狗一样到处找钱的时候,当我编着谎言去欺骗所有人的时候,当我输完所有躲在街头角落痛哭的时候。这些时光所体验到的痛苦不是赢钱所带来的快乐刺激所能够抵消的。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其实不为了什么,只是有自信,有尊严,或者说只是有规律的活着,如果我们成为不了伟人,那么简单的像普通人一样平凡的活着才是真正的生活。
我赢过钱,用赢的钱去潇洒的时候确实很爽,可到现在才会明白,其实用的都是自己的钱或者说自己 的债务。
     我后悔之前的行为吗?我没有一天不后悔,但是我更庆幸的是我及时的醒悟了,我在某一刻是真的顿悟了,对于之前的所有我不去回想,回忆太痛苦了,钻心的痛,特别是在早上醒来的那一刻真是痛到心底,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现在也还会痛,但是比以前好许多,你可能会因为再也凑不到钱去还银行,还朋友而感到心急如焚,当凑到任何一点钱又侥幸的想用这点钱再去博多一点钱去还债,你自己对自己说我是为了还债,我不是想赌,我是被逼的,其实这都是错的,你在给自己找理由,我曾经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我付出的代价是输得被人用刀砍。
     如果你可以凑到一点钱,去仔细想想目前最应该还掉的钱或者最需要做的事,债还一点少一点,事情做一件了一件,这才是最正确的。
     你会觉得赚钱,上班,做生意来钱太慢,赌一把可以相当于上很多天班,可以更快的还债,但是,输掉现在手里有的本金,也相当于输掉了很多天的班,而且已经退无可退了。你也知道现在的状态输的概率是多么的大,所以,不要去试,一次也不要。
我现在的债务我短时间无法还清,大概需要10年,我一直梦想有哪一天突然有一笔横财发在我身上,然后把债务就可以还掉了,可是当我一直在赌博和筹钱之间来回的时候,幸运之神又怎么会光临我呢?哪怕她想给你一个500万,那也需要我花上2块钱去买个彩票啊?可当我输得痛彻心扉的时候又怎么会做这样一件事情的时间和心情!
     我是真的顿悟了,是的,债务还不清,但是我会一直还下去,我也会担心当一切坦白或者说曝光的时候,颜面无存,那么就让我颜面无存吧,我不在乎,只要我一直在还我欠下的这些金钱债和感情债的时候,颜面就在挽回,失去的也将会回来!只是时间会长一点罢了。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被债务被赌瘾折磨得痛不欲生的时候,希望你也和我一样做到,不再去赌博,敞开心扉,面对和承担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当某一天清了债务,哪怕说是没有还清债务,却也可以过着自己不被赌博和筹钱反复折磨的日子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还有尊严,还可以重新活回自己。
发表于 2012-4-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你的邮箱地址发给我,给你篇文章,好好学习!

你就会明白道理的!
发表于 2012-4-9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赌徒赢过钱,用赢的钱去潇洒的时候确实很爽,可到最后才会明白,其实用的都是自己的钱或者说自己 的债务。


半年时间,我彻底沦陷,几十A!什么都没了!不敢回忆
发表于 2012-4-1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加油  呜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

GMT+8, 2024-11-26 16:11 , Processed in 0.06992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